
| 索 引 號: | 12220882MB13063000/2023-00152 |
| 分 類: | 機構職能 ; 通告 |
| 發文機關: |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 標 題: |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基本概況及其職能 |
| 發文字號: | 無 |
| 發布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 索 引 號: | 12220882MB13063000/2023-00152 | 分 類: | 機構職能 ; 通告 |
| 發文機關: |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 標 題: |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基本概況及其職能 | ||
| 發文字號: | 無 | 發布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及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大安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承擔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冬季清雪、垃圾處理、物業管理及環境保護、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等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行政監督及相關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能。具體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白城市和大安市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
(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及執法方面的近、中、遠期規劃,制定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及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城市管理工作。
(四)負責管理城市建成區內市政公用設施、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物業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城市管理指揮平臺建設,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精細化、數字化、智慧化。
(六)負責對下屬企、事業單位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考評。
(七)行使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
(八)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
(九)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
(十)行使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
(十一)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在城市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袋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牌匾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與公安交警聯合行使城市建成區內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職責。負責馬路砭石以上,具備機動車停車條件的有鋪裝路面違法車輛的取證和違法信息錄入工作。
(十四)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行使物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六)行使與上述范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七)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城市道路占用費、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行政事業性費用的收取或數據推送工作;負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
(十八)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冬季清雪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大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管理職責。
(二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外事、綜合協調、文秘、檔案、印信、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機關保衛、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人事、教育、勞資、職稱、機構編制、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鄉村振興工作;負責共青團、工會和婦聯工作。
(二)法規科(信訪科)
負責制定法制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起草規范性文件;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案件的法律審查;負責法制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法制培訓、考試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和工作證件的管理工作;承擔本機關重要文件、合同簽訂和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律審查;承辦本機關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以及訴訟的應訴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考評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的答復工作;負責信訪案件的受理、核查、結案和反饋;負責維穩工作。
(三)城市綜合管理科(數字城市管理指揮中心)
負責貫徹國家、省和白城市關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負責協調、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協調、督導等工作;負責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考核評價體系和獎勵機制并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社會監督評價體系;負責智慧城管運行的指導、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考評;負責與公安交警聯合行使對在城市建成區內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罰。
(四)公共事業管理科(城市建設管理科)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考核建成區內市政公用設施、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生活垃圾處理、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等工作,指導上述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城市道路占用費、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費用收取、數據推送和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五)物業管理科(物業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白城市關于城市物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和措施職責;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建立健全物業服務規范與質量考核體系、物業服務信用管理體系、物業管理電子信息平臺;對物業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冬季清雪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負責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和監督;組織開展物業管理相關培訓;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監督管理職責。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第五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
第六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由中共大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大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22年11月24日起施行。
大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城管局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全局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局的辦事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大安市長白南街5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城管局負責人姓名:鄒作民 聯系方式:0436-5347105
城管大隊負責人姓名:夏向東 聯系方式:0436-5347105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