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 112208826910376375/2021-00997 |
| 分 類: | 機構職能 ; 公告 |
| 發文機關: | 大安市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 標 題: | 大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基本概況及其職能 |
| 發文字號: | 無 |
| 發布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 索 引 號: | 112208826910376375/2021-00997 | 分 類: | 機構職能 ; 公告 |
| 發文機關: | 大安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 標 題: | 大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基本概況及其職能 | ||
| 發文字號: | 無 | 發布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白城市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定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擬定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的購建、改建、租賃、維修管理,以及租賃住房補貼的發放;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鄉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市住房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建議;負責住宅和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按規定參與管理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工作。
(三)負責規范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政策和規范性文件,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四)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以及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監督指導各類 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辦法的實施。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城鄉(含礦區)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筑活動,監督建筑市場準入及隊伍管理,工程的交易、合同、計價監管以及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
(六)承擔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認真執行房地產開發、房地產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濟管理、房屋征收拆遷規章制度。
(七)負責全市的城市建設,管理城市的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建設拆遷安置、燃氣、集中供熱、物業、園林、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對全市重點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小城鎮建設的地方性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濰坊改造;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善工作。
(九)負費散裝水泥推廣和培體材料改革工作:負責貫徹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層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工程抗震設防的規定;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負責電梯、吊車的行業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貫徹執行國家關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規章,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行使規劃、環境衛生、綠化、市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對違反這些規定的行為實施處罰權。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綜合性辦事機構
局機關:
(一)行政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會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審核以及政務信息、調查研究、外事、機要、保密、保衛、檔案、后勤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教育、勞資、職稱、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系統目標責任制的制訂,分解、考核工作;負責建設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根據國家關于建筑管理、房地產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 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勘查、論證、檢驗、檢測、招標、鑒定、聽證、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二)城市建設管理科(測繪辦公室)。
負責城市供水、燃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城市規劃等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國家制定的城建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負責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城市規劃區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管理全市測繪工作;指導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管理城市房屋拆遷工作;按規定參與管理城市土地開發利用工作。
(三)鄉村建設管理科。
負責指導全市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村值房屋產權,產箱、村容鎮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小城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農村危舊房改造工作;協調組織村鎮規劃的編制,監督村鎮規劃的實施;對新征土地公建建筑、生產性建筑項目進行審查;管理農村建筑市場;培訓考核村鎮建筑工匠。
(四)建筑管理科。
負責全市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造價等執業人員資質和合同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工程計價監督和全市建筑材料價格調查、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抗震設防工程管理;行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在建工程實施監督備案,并實施現場監督;對本市施工企業及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備案登記和在建工程及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實施監管;負責檢查、指導、督促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進行處罰;組織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五)人防辦公室。
擬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劃;依法組織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城市及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的管理,開發利用;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和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開展和承擔與人民防空性質相近的城市應急搶險最災工作:組織開展公民和在校學生的人民防空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六) 綜合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的收支預算編制,組織單位的預算執行工作,搞好財務收支的預測等項管理工作,編制全系統的財務收支預算和計劃,并嚴格執行預算方案;負責局機關的經費支出、資金調度,提高資金綜合使用效率;負責專項工程資金的管理,參與審查各類經濟合同、協議等文件,嚴格按照合同控制,監督重點工程的資金撥付,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做好專項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系統內基層單位的收入、支出核算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系統內財務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學習和工作考核,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負責會計資料的安全,管理好會計憑證和帳表檔案;定期對各基層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濟活動進行審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重大經濟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對基層單位領導干部履職期間財經紀律情況進行綜合審計,監督和檢查收支目標的完成情況;監督基層單位是否合理安排資金使用渠道,監督大額資金的使用情況。
(七)物業供熱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白城市關于城市物業、供熱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的物業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并依法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規范物業管理行為;做好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新建工程物業和外地物業企業進入本市資質的備案,負責繳存、管理、使用、監督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熱中、長期發展;負責新建、改建、擴建熱源建設規模的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審核把關;參與美中供熱工程質量檢查和授工驗收;負責城市供熱行業管理;負責全市供熱單位和企業的資質審查并按照規定簽訂供熱特許經營協議;負責供熱市場管理,實行嚴格的企業準入和遺出制度;組織推廣節能環保供熱先進技術和示范工程;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和測算供熱成本、價格調整等標準;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供熱協會工作;接待市民對供熱、物業管理的咨詢、反映及投訴工作,并及時調查處理。
(八)法規監察科。
負責建設系統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報批和備案,并監督實施;負責行業綜合性政策的調查研究;負責建設系統的法治宣傳并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受理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違反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城建監察工作,負責建設系統各監察大隊對市區各類建設工程和臨時建設、臨時用地以及破壞市政、園林和環境衛生等城市建設公用設施等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的監察工作;負責建設系統對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的監察工作;負責對建設系統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重大建設違法案件等工作:負責建設系統作出的行政處罰的權定審核。聽證以及檔案管理工作:參與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教的調擊與處理,參與并監督各類建設工程的資工驗收工作;負責建設系統信訪工作。
(九)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基層單位:
(一)城市建設檔案室。
1、編制全市城建檔案工作的發展規劃,并組織監督實施;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開展城建檔案執法;
2、負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城市規劃區內具有長期和永久保存價值的城建檔案及其有關資料;
3、負責指導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編制竣工檔案資料,對建設工程檔案進行業務指導和驗收;
4、負責編制本市城建檔案業務標準和技術規范,對館藏檔案進行科學管理,開發城建檔案信息資源,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服務。
(二)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
1、負責轄區內房屋轉讓、抵押及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2、負責轄區內土地收益金的收繳及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工作;
3、負責轄區內房屋面積管理,房屋交易檔案工作;
4、負責轄區內房屋中介、個人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5、負責轄區內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工作;
6、負責轄區內房屋交易資金監管、樓盤表的建立,購房資格審查,房源核驗,存量房與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
7、負責轄區內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監督執行等交易監管具體工作。
(三)公廁管理處。
1、承擔全市公廁的日常管理工作;
2、承擔全市公廁設施維護工作;
3、承擔全市公廁衛生監督保障工作。
(四)環境衛生管理處。
1、受主管部門委托,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費收繳工作;
2、承擔硬化街路面、巷道的清掃保潔工作;
3、承擔城市垃圾清運工作;
4、承擔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運營及維護工作;
5、承擔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監督管理工作。
(五)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中心。
1、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規劃制定、小區建設分配,戶型設計、工程招投標、項目質量、進度管理等具體工作;
3、負責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家庭的申請審核和“輪候”人員的標準審核,負責入住家庭的租金收取、物業管理、公共部位維修等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租賃住房補貼發放工作;
5、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前期準備和銷售代理等工作;
6、做好經濟適用住房的標準確定、合同簽訂等具體工作。
(六)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
1、負責建筑節能和墻體材料有關的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和新設備的推廣工作;
2、負責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和建筑節能材料、產品的備案,負責承擔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驗收備案;
3、負責區域內綠色建筑推廣應用工作;
4、負責區域內建設工程節能設計審核備案、初審工作。
(七)市政工程管理處。
1、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設施維護管理;
2、城市排水設施維護管理;
3、市政污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
4、負責全市道路照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
5、指導量化設計安裝;
6、負責燈桿廣告審批與管理。
(八)衛生費征收管理處。
1、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面向社會提供的公益服務,并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目前對拒絕繳納的單位和個人可通過行政機制或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征收部門2%上繳省建設廳,由省財政廳實行專戶存儲用于緩解衛生規劃,設施、設備、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垃圾、分辨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的科研及引進新項目、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表彰獎勵等。
3、在確保公益目標的前提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與業主相關的服務,收益的使用安卓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上繳地方財政,是政府的非稅收入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
(九)園林管理處。
1、城區內綠化樹木采伐審批;
2、編制和落實城市綠化規劃;
3、園林綠化地方新法規的起草;
4、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和管理;
5、城區綠化養護廣利,廣場衛生,設施、樹木普查;
6、組織城市綠化宣傳,城市綠化統計。
(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中心。
代表政府管理招投標工作,負責招投標管理,監督、指導與服務。
(十一)房屋征收經辦中心。
1、承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2、協助房屋征收部門開展房屋征收方案的擬訂、被征收房屋情況的調查登記;
3、房屋征收補償事宜的協商、房屋征收補償檔案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1、對實施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
2、抽查涉及工程主體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
3、抽查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的工程質量行為;
4、抽查主要建筑面積、建筑構配件的質量;
5、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
6、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7、定期對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
8、依法對違法違規工程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辦公地址:大安市錦華路172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工委負責人:王學廉 聯系方式:5209722
城市建設檔案室負責人:吉曉峰 聯系方式:5239669
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負責人:丁茹軍 聯系方式:5204666
公廁管理處負責人:閆秀山 聯系方式:5223580
環境衛生管理處負責人:穆洪文 聯系方式:13504365873
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中心負責人:楊李波 聯系方式:13804365668
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負責人:賈強 聯系方式:15004365553
市政工程管理處衛生費征收管理處負責人:張洪波 聯系方式:5224175
衛生費征收管理處負責人:于瑞峰 聯系方式:13843630222
園林管理處負責人:孟祥甫 聯系方式:5407899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中心負責人:孟祥龍 聯系方式:13894659025
房屋征收經辦中心負責人:丁茹祥 聯系方式:5222991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人:姜海全 聯系方式:522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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