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司法局基本概況及其職能
一、機關職能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依法治市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年度規范性文件制訂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制定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項目建議。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協調。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市級相關規范性文件。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制發的規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以及部門聯合制發的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和實施后評估工作。承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負責協調各部門(鄉、鎮)實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有關爭議和問題。
(五)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備案的報送工作;負責各部門(鄉、鎮)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査工作。組織指導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各部門(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辦理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協調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八)負責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九)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
(十)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組織、負責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等管理工作,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規劃、協調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一)政治警務處
負責本部門、本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相關人事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系統績效管理考評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立功受獎的表彰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宣傳、新聞宣傳及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公務執法執勤用車等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擬定建設投資、物資裝備、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本系統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辦公自動化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工作。
(三)依法治市辦秘書科(行政執法監督科)
負責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和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對全市法治建設工作和依法行政情況進行指導、評議和考核,并將考評結果納入政府績效考評。
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組織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協調、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資格審查及行政執法證件發放、年審和換證工作。負責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負責本系統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
負責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起草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四)法治科
承擔市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以及部門聯合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依法提出法律意見;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
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報送工作。承辦市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登記,并依法進行審査,對違法的規范性文件依法進行處理;組織指導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查、備案和報送工作。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承辦以市政府各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承辦經市政府行政復議的行政應訴案件。指導以市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及其引發的行政應訴案件。負責起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方面的配套制度。負責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本局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辦理工作。
(五)普法和法治宣傳科
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鄉、鎮)“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部門(鄉、鎮)、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關于依法治市,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宣傳工作。
(六)基層工作指導科
負責制定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和推進全市司法所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審核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服務執照、資格考試和法律服務所年檢注冊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負責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市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工作;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做好本轄區內司法鑒定機構及司法鑒定人申請、登記、初審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本市司法鑒定機構及司法鑒定人執業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對本市司法鑒定機構及司法鑒定人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及停止從業的處罰。
(八)社區矯正管理科(幫教安置科、社區戒毒康復科)
負責管理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研究制定安置幫教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督促檢查全市安置幫教工作;指導本地創辦過渡性安置實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管理本系統執行戒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負責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對全市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大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事業單位性質,主要負責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受理、審查公民申請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組織、協調、指派律師和其它法律工作者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組織、協調法律援助宣傳及對外交流活動;負責監督、檢查法律援助工作的質量,負責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的報送、統計和檔案管理;掌握法律援助工作中涉及的社情民意,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依據;辦理或協調處理其他法律援助事務。
吉林省大安市公證處。事業單位性質,證明經濟合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出生、死亡、身份、國籍、無犯罪記錄、學歷、結婚、親屬關系、保全證據;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證明知識產權轉讓、法人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提存公證;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辦理遺囑公證;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三、辦公地址
大安市人民路東
四、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五、負責人姓名
黨組書記、局長: 姜玉梅 聯系方式:0436-5056109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朱佰成 聯系方式:0436-5056116
吉林省大安市公證處主任:劉 洪 聯系方式:0436-5056122
大安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