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市政府公布了《大安市2024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對大安市2024年度計劃供地情況做出了具體部署,對統籌2024年度土地供應、調節房地產市場具有重要意義。現就《計劃》有關情況簡要解讀如下。
一、編制依據
為合理配置土地資源,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控制土地供應總量,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保障清潔能源、生態旅游和民生福祉等工程用地需求,為推進大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用地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要求,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計劃。
二、主要內容
2024年本市土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246.43公頃內,其中商服用地11.62公頃,占總量0.93%;工礦倉儲用地278.97公頃,占總量22.38%;住宅用地18.75公頃,占總量1.5%(全部為商品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22.98公頃,占總量1.84%;交通運輸用地163.92公頃,占總量13.15%;水利設施用地726.36公頃, 占總量58.26%;公用設施用地23.83公頃,占總量1.91%。
三、內容解讀
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立足于經濟發展和土地市場需求,科學合理確定供應規模、結構、布局、時序;以供應引導需求,嚴格控制增量,努力盤活存量,推動土地利用規范、節約、集約、高效發展,確保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工作計劃有序、穩步規范有效實施。按照城鄉統籌、節約集約、供需平衡、有保有壓的原則,優化供應結構,適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優先確定保障性住房用地。
大安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